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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徐忠明谈新法律文化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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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(法学院学通社马屈玉)2008年12月22日晚,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忠明教授在砂子坳校区模拟法庭作了题为“新法律文化研究回顾与展望”的学术报告。
  徐教授通过比较分析新旧法律文化史,解读了新旧法律文化的差异。他重点阐述了新法律文化史的研究方向,指出了新法律文化史研究的创新点和时代价值。
  报告由法学院院长朱兴文主持。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曾伟,我校法学院郑牧民、李晓定老师担任评议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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